征地拆迁公告
菏区征补公告〔2025〕128号(2025年11月25日,公告期至12月24日):拟征收高庄镇马厂村0.0557公顷农用地(乔木林地0.0079公顷、沟渠0.0478公顷),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026年1月将推进补偿登记,2月完成补偿拨付,3月腾地。
菏区征补公告〔2025〕125号(2025年11月25日,公告期至12月24日):拟征收何楼街道杨营村集体土地,用于公共事业建设,2026年1-2月开展听证与协议签订,3-4月实施清表交付。
菏区征补公告〔2025〕51/52号(2025年7月8日):拟征收吴店镇昝庄行政村、杨庄行政村、智庄行政村共2.5805公顷农用地,2026年2-3月将完成收尾征收流程,用于城镇配套项目。
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Ⅰ级区片109.5万元/公顷,Ⅱ级区片99万元/公顷,Ⅲ级区片90万元/公顷(鲁政字〔2023〕144号)。
地上附着物与青苗:按鲁自然资规〔2025〕2号执行,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每亩800-1200元,盛果期果树每株300-500元,砖混大棚每平方米200-300元。
住宅补偿: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率核算,由评估机构按牡丹区住宅补偿细则执行。
安置政策
严格执行《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鲁人社规〔2023〕3号)及菏人社〔2024〕4号文件,采取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拨付至村集体账户,住宅与附着物补偿直接拨付至个人,同步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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