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
征地拆迁公告涉及烟福征预公告〔2025〕12、13、14号对应的3宗地块,涵盖门楼街道仉村李村、仉村林村等4个村,以及臧家庄镇小潘家村、大潘家村等4个村,用途包括教育公共事业用地和成片开发建设,相关征地流程将延续至2026年初。
拆迁补偿标准统一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号文件批复的福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参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最新批复标准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明确,征地前期均发布预公告,详细说明征收范围和目的,公示期内接受村民意见反馈,安置方式以货币补偿为主,结合成片开发规划统筹配套生活保障设施,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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