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治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
征地拆迁公告于2025年9月22日由县政府发布,为糯良茶光互补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沧政征补公告〔2025〕07号)。拟征收岩帅镇岩帅村民委员会、岩丙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0.0245公顷,均为农用地中的园地,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收目的为保障糯良茶光互补发电项目建设,符合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定。补偿登记期为10月23-29日,农户可对方案申请听证或反馈意见,联系人方女士,电话0883-7121033。
拆迁补偿标准中,建筑物补偿标准相对较高,钢混结构21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19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105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60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中,玻璃钢500元/平方米、石棉瓦300元/平方米、彩钢瓦200元/平方米。土地补偿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标准执行,青苗及其他附着物按《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临沧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82号)标准补偿,具体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拆迁安置政策遵循临沧市统一安置政策,提供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糯良茶光互补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后,未按时办理补偿登记的,将按现状调查结果计算补偿金额。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在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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