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永德县
征地拆迁公告于2025年8月29日由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发布,为关于举行《永德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旨在推进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确保征地补偿标准贴合区域实际情况。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征收土地遵循《永德县城建设征收土地实施办法》,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
拆迁补偿标准中,建筑物补偿按以下标准执行:钢混结构17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15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100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80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中,玻璃钢480元/平方米、石棉瓦300元/平方米、彩钢瓦200元/平方米。县城规划区一类用地中,水田补偿费36000元/亩,旱地33000元/亩;林地补偿方面,一般用材林林地12600元/亩,经济林林地18000元/亩,天然林及杂木林林地9600元/亩,宜林荒山荒地8800元/亩,每亩还配套补助19000元。青苗补偿费中,水稻每亩3000-4000元,玉米每亩2500-3500元,经济林果等地上附着物按对应标准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遵循临沧市“补偿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原则,提供宅基地建房、安置房、货币补偿三种选择。补偿资金由财政、审计部门联合监管,确保足额发放至被征地农户手中。安置补助费方面,被征地农户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能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全部归被征地农户所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同时需缴纳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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