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
征地公告(村/社区级)
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春和街道中所社区五、八组,面积0.6978公顷,用途城镇建设,登记期2025-10-25至2025-10-28。
2025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云政土复〔2025〕361号):春和街道中所社区八组,面积1.7159公顷,农用地为主,按2023区片综合地价执行,货币安置。
补偿标准:沿用2023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青苗按玉政通〔2022〕2号;片区差异按玉兴、凤凰、玉带等街道细分,耕地与园地补偿高于山地与未利用地。
安置政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临时过渡补助、搬迁补助、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重大项目同步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
查阅路径:红塔区人民政府官网→信息公开→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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