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
征地拆迁公告:涉及云龙产业园纵三路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琼山区云龙镇,总面积22399.67平方米(合33.6亩),其中5.62亩集体土地属云龙镇云岭村委会卜禄村民小组及云龙镇集体所有。公告明确禁止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等不当增补偿行为,权利人可在30日内申请听证。
拆迁补偿标准:云龙镇属于二类土地,土地补偿费48740元/亩,安置补助费68236元/亩,综合补偿116976元/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房屋补偿参照海府办规〔2021〕1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一般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房屋补偿可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安置;被征地农业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琼府〔2013〕21号文件执行,由人社部门落实,最终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准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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