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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10-27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政策
 
宁江区
 
松原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3批次用地项目:征收新城乡罗斯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5755公顷,地类包括旱地、农村道路、沟渠。按松政函〔2024〕96号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每公顷135万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20%和80%,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20%。集体建设用地及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依评估确定。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符合条件的纳入社保安置。
 
松原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25批次用地项目:拟征收新城乡罗斯村集体土地1.7977公顷,为城镇村道路用地。补偿安置按松政函〔2024〕96号执行,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与社会保障安置。
 
松原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24批次用地项目:拟征收新城乡两家子村集体土地1.5863公顷,用于城镇村道路建设,土地现状为建设用地。补偿参照松政函〔2024〕96号,安置途径是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松原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5批次用地项目:拟征收伯都乡于家村集体土地0.8925公顷,均为旱地,用作工业用地。伯都乡于家村旱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为55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20%和80%,未利用地补偿为区片综合地价20%,集体建设用地及青苗、地上附着物依评估补偿。安置办法采用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松原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7批次用地项目:拟征收伯都乡于家村集体土地0.6388公顷,为旱地,用于交通运输建设。于家村旱地补偿标准为55万元/公顷,构成比例与第5批次一致,安置办法为货币安置与社会保障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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