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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10-22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政策
 
四平市铁东区
 
征地拆迁公告: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曾对《四平市铁东区A-14-1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收范围为四平市铁东区电厂南街西侧,东山大街东侧,紫气大路南侧,黄金厂北墙北侧。
 
拆迁补偿标准: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签定补偿协议并搬迁后,给予20%奖励,一次性支付。选择产权调换的,征收具有合法不动产权证书的住宅房屋,按照“征一还一点二”进行补偿,不找差价,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对于无合法产权证照的住宅房屋,根据建造时间不同有不同的补偿标准,如1984年前(含1984年)建造的按照“征一还一点二”进行补偿,1984年后2001年前(含2001年)建造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4比例系数折算面积后再按照“征一还一点二”进行补偿等。
 
拆迁安置政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征收住宅房屋,每户一次性发放搬迁费1300元;被征收人自行解决过渡房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按被房屋征收合法面积每月每平方米9元的标准,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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