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
征地拆迁公告:桦南县第六小学南侧区域(城南棚户区)被列为2023年-2025年“南苑新城”棚改项目,于2023年3月9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拆迁补偿标准:具体补偿标准请参考公告。
拆迁安置政策:因贷款未到位,若居民房屋无法居住,可在现有存量房源中自主选择回迁住宅楼位置、面积、户型,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后回迁安置;若居民对现有存量房源不满意,暂时不同意拆迁的,可对其隐患房屋自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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