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
那坡县昂屯风电场升压站建设项目拟征收德隆乡那造村集体土地约30亩,公告期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31日起)。补偿按《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那坡县征地区片集体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那政发〔2023〕4号)及《关于调整那坡县征地区片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那政发〔2023〕9号)执行。
安置为货币补偿,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桂人社规〔2022〕2号办理。禁止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新建扩建建筑物、办理产权或抵押登记等。调查、登记及协议签订由德隆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逾期不登记视为放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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