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县
征地拆迁公告
上思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5年第4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批准征收华兰镇华兰村华兰圩旱地0.3643公顷,用于公用设施用地。
上思县2025年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思阳镇明哲村明加组、高加村渠丁组、那立组、高岸组、彩元社区、六银村那割组、计怀村弄怀组、江平社区那便组、平那组、柳桥组、平钱组、驮赖组、六并组、广元村那布组、新村组部分集体土地约5.2303公顷,用途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拆迁补偿标准按《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防政发〔2023〕5号)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上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思县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的通知》(上政规〔2020〕3号)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按《上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思县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的通知》(上政规〔2020〕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2号)执行,包括货币补偿、住房安置及社会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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