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
临桂镇庙头村朱家村:2024年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0.4449公顷,农用地68240元/亩、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27296元/亩,青苗附着物按临政规〔2019〕3号。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公告发布后抢建抢种不予补偿。
临桂镇乐和村僚塘、刘家、官田:2025年第十五批次拟征收1.0088公顷,用于桂林福达农产品冷链物流园二期,按市政规〔2023〕5号及临政规〔2019〕3号执行。公告后不得抢栽抢种,否则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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