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
征地拆迁公告:
2025 年第一批重点项目,拟征收梅江街道高坑村、土围村及翠微街道刘坑村、背村村、下廖村、迳口村等部分集体土地。
拆迁补偿标准:
水田、菜地、旱地、鱼塘、精品果园 47400 元 / 亩;林地 33180 元 / 亩;未利用地 28440 元 / 亩。
附着物按《宁都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实施方案》(宁府办字〔2024〕39 号)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
依据赣府厅字〔2022〕56 号、宁府字〔2024〕70 号等文件,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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