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
征地拆迁公告:宣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依据《宣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宣区征预公告〔2025〕4 号),拟征收孙埠镇西马村独屋村民组、洪林镇宣茶村双塘村民组集体所有土地 0.5002 公顷(7.5030 亩)。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 号)执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政办 (2023) 4 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征土地上专业性菜地征地标准、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宣政办秘 (2020) 72 号)文件执行;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按照《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宣州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宣区政秘 (2020) 120 号),《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宣州区(宣城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宣区政秘〔2023〕46 号)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人口采取货币、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措施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 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 号)及《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宣区政秘〔2024〕9 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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