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炎陵县
征地拆迁公告:炎陵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炎政征〔2025〕1号),炎陵县2024年度第十四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用于炎陵其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炎陵县策源乡梁桥村、沔渡镇青石村(村集体)以及青石冈国有林场。
拆迁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规定执行;农用地上青苗和附属设施补偿按照《炎陵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炎政发〔2022〕11号)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建(构)筑物补偿及房屋征收涉及的人口安置、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补偿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关于炎陵县2024年度第十四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湘政地〔2025〕0732号)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