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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7-23

湖滨区
 
征地拆迁公告:根据三湖政土公告(2024)5号,2024年3月5日,省道244三门峡大坝至市区段应急抢险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4)254号),同意征收集体土地16.4743公顷。项目位于会兴街道东坡村、会兴村、马坡村、王官村、新兴村、高庙乡大安村、小安村。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区片价标准执行,高庙乡大安村、小安村、会兴街道东坡村区片编号为4112020501,区片价标准82.5万元/公顷;会兴街道马坡村、王官村区片编号为4112020401,区片价标准87万元/公顷;会兴街道新兴村区片编号为4112020301,区片价标准115.5万元/公顷;会兴街道会兴村区片编号为4112020201,区片价标准132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70.8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依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三政(2013)6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安置办法包括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拆迁安置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收到足额补偿款后十日内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及时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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