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门县
征地拆迁公告:龙门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惠州市龙门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拟征收土地位于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上东村连一、连二经济合作社范围内,土地面积为3.1953公顷(47.9295亩),公告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28日。
拆迁补偿标准: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4〕1号)的规定,林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17.69万元/公顷,安置补偿费标准为26.53万元/公顷。
拆迁安置政策:采用货币安置,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5%,按照500万元/公顷折算货币补偿方式安排留用地。按1.6353万元/亩的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预存入“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分配方式为被征地农民16周岁以上人口平均分配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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