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磐安县
征地拆迁公告:磐安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10日发布了关于重新公布磐安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对全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进行了明确。
拆迁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组成,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占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和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不纳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一级区片(安文街道部分社区及村)征收耕地类5.2万元/亩,非耕地类3.12万元/亩;二级区片(除原墨林乡及一级区片范围外的安文街道、新渥街道)征收耕地类5万元/亩,非耕地类3万元/亩;三级区片(安文街道的原墨林乡及其他乡镇)征收耕地类4.8万元/亩,非耕地类2.88万元/亩。青苗补偿费耕地类不超过3000元/亩,非耕地类不补偿;坟墓搬迁补偿费不超过3000元/穴等。
拆迁安置政策: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按照有关政策文件执行。土地补偿费(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逐步纳入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用于村集体发展二、三产业经济,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决议后,也可用于新农村建设或村公益事业,但不得直接分配给农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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