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
征地拆迁公告:随州市人民政府拟对曾都区涢水街道涢水社区和前进社区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用于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拟征收土地共计14.3076公顷,用地范围图详见相关附件。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青苗补偿标准根据随州市人民政府相关通知规定执行。拟征收土地涉及Ⅱ类、Ⅲ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标准分别为83.40万元/公顷、73.2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按照随州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对被征地农民拟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等安置途径。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居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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