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阳市襄城区
征地拆迁公告:
〔2025〕第03号公告:襄阳市襄城区2023年度第2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拟用于住宅项目建设,征收庞公街道办事处孙家巷村、涂家巷村共计6.1020公顷土地,其中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3.9398公顷(含耕地3.939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2.1622公顷。
襄征补公告〔2025〕01号: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尹集乡姚庵村2.0138公顷土地,土地用途为特殊用地。
拆迁补偿标准:
尹集乡姚庵村位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IV级区域,执行标准为88.95万元/公顷,补偿费总额179.1275万元(含土地补偿费71.651万元、安置补助费107.4765万元)。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襄阳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襄政规〔2024〕3号)规定执行,标准为4.455万元/公顷,补偿总额6.9186万元。
地上附着物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襄政规〔2024〕2号)据实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
货币安置:征收土地综合补偿费总计186.0461万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在用地批复下达后由襄阳市财政局拨付到尹集乡姚庵村委会账户,由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研究的方案落实到户。
社会保障安置: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在征地报批前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预存到襄城区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在用地批准后,根据最终核定的养老保险补偿人员名单和金额,将养老保险补偿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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