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中经济开发区
征地拆迁公告:国道244线、347线、542线巴城过境公路项目(巴中经开区境内)拟征收巴州区兴文街道关公社区、红花村、牛角社区、中营村、文村坝社区,奇章街道八角位村、奇章社区、石燕社区、元堡社区的集体土地52.5693公顷,用于公路建设。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和《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巴州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规定计算。
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川府函〔2020〕217号)执行。
房屋拆迁补偿由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规定拆迁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本次拟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434人,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对家庭确有生活困难,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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