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雅安市汉源县
征地拆迁公告: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汉源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468号)批准,将汉源县安乐镇坪安村村集体9.455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7.0793公顷,林地1.2719公顷,其他农用地1.1043公顷)、2.9256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合计12.3811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家所有,作为汉源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
拆迁补偿标准:以具体地块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为准。
拆迁安置政策
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使用:土地补偿费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分配、使用要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并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农业人口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安置农业人员个人或者支付被安置农业人员的保险费用。地上附着物、构筑物、附属设施、青苗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
社保安置:有社保安置人员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领取补偿费用后3个月内,提交纳入社会保障安置的人员名单,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办理社会保障参保手续。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