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山市井研县
征地拆迁公告:井研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已获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川府土〔2025〕304号)。被征收土地位于研城街道建新村1组、6组、9组,面积7.2948公顷。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井研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井研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井府函〔2023〕50号)规定执行;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征地安置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搬迁的,由征地单位通过“作价补偿货币安置”“作价补偿统规自建”“产权价购”三种方式落实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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