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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6-10

乐山市市中区
 
征地拆迁公告: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拟征收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邓庵村7组,三尊村4、5、6组,双福村1、3、4、5组;茅桥镇茅桥村10组;牟子镇强鸣村2、9、10组及村集体;全福街道普农村2、3组,全福村3、4组,石农村2、3、5组及村集体,夏沟村5、6组及村集体,裕农社区4、5组,拟征收土地总面积94.4439公顷。
 
拟征收土地目的:省道103线青神至五通桥段公路工程(市中区段)。
 
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以及相关工程的专门批复,并结合乐山市中区实际执行。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拆迁安置政策:未查到详细的安置政策,但乐山市整体有货币补偿、房屋置换等安置方式,拆迁期间会给每户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过渡费,时间最长不超过36个月,若被拆迁户在规定时间内签约搬迁,还能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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