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马潭区
征地拆迁公告: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泸州段建设用地拟征收龙马潭区特兴街道罗沙村第2、3、4、5组及集体,慈竹村第4、5、7、8、9、11、12、13、14组,长安社区第1、2、5、9、10、12、13、14、15、16、21组。另外,龙马潭区罗汉街道上庄社区社区集体、建设村2组、安宁街道街道集体的部分土地,以及位于香林路、南光路的南光路23号等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因相关项目建设也在征收范围内。
拆迁补偿标准:同江阳区、纳溪区所依据的泸市府地布〔2023〕1号、泸市府规〔2024〕3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按泸市府规〔202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涉及社会养老保障安置的按相关省市文件执行。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