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武县
征地拆迁公告:平武县人民政府发布了 2025 年第 1 批次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拟征收土地总面积 3.0413 公顷。
拆迁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Ⅲ 类、Ⅳ 类):分别为 37100 元 / 亩、28900 元 / 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 0.5 倍。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 20% 计算,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 80% 计算。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 号)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规定拨付使用,涉及拟征地农民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安置的,按相关规定列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由当地财政支付给拟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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