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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6-04

南平市松溪县
 
征地拆迁公告:松溪县郑墩镇庵下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用)生产加工建设项目,位于郑墩镇前进村,拟征收郑墩镇前进村集体土地1.9180公顷。
 
拆迁补偿标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前进村区片综合地价54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水田、其他园地、农村道路、沟渠、田坎1.0;竹林地、其他草地0.2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各县(市、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南政规〔2024〕4号)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0人,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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