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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6-04

安溪县
 
征地拆迁公告:2025年3月5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闽政地〔2025〕174号),征收安溪县尚卿乡科名村土地0.4718公顷,作为安溪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用地,拟规划作为尚卿乡“三铁荟萃”停车场——社会停车场用地和尚卿乡“三铁荟萃”规划路——城镇道路用地。
 
拆迁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以及《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安政地〔2023〕183号),尚卿乡科名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9.2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耕地、田坎1.0,除耕地、田坎以外的农用地0.48,建设用地、未利用地0.06。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收土地地上附作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批复》(泉政函〔2024〕81号)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作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安政规〔2024〕1号)文件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本次征地采用货币方式安置,不再另行安排劳动力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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