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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6-04

沙县区
 
征地拆迁公告: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生态新城校区建设项目(一期)位于三明生态新城,拟征收虬江街道金泉村集体土地2.0296公顷,使用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乔木林地0.2731公顷。
 
拆迁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Ⅱ级75万元/公顷。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补偿标准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各县(市、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明政文〔2024〕15号)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土地将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符合《沙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沙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沙政〔2011〕475号)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将纳入养老保障范围。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保障将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政〔2019〕1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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