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同安区
卿朴路(同集路-滨海西大道)工程项目
征地拆迁公告:征收土地范围位于同安区祥和街道卿朴村、阳翟社区。公告期限自2025年5月7日起30日。签约期限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
拆迁补偿标准: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厦府〔2023〕15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村镇企业用地补偿标准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村镇企业用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2007〕347号)等文件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文物保护事宜按《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在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厦文旅〔2019〕194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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