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长乐区
拆迁公告:松下镇2025年第2号地块项目,位于松下镇前连村、榕岭村,拟征收集体土地19.5667公顷,用于松下镇2025年第2号地块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松下镇前连村、榕岭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106.5万元/公顷,青苗补偿费4.26万元/公顷;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关于松下镇2025年第2号地块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意见》(长松政〔2025〕30号)文件执行。
安置政策: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予以补偿,地面附着物按照相关标准予以货币补偿,本宗地不涉及耕地,不需安置农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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