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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5-29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征地拆迁公告:
 
开拟征告〔2025〕17 号:拟征收土地位于竹行街道(原)新丰村村集体、七组、八组、二十组;竹行街道(原)长桥村十四组;小海街道镇集体、小海街道营房头村八组、十组、十一组;小海街道营房头村八组;小海街道定海村村集体、二十三组、二十四组。公告期限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
 
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归崇川区管辖)为 5.5 万元 / 亩,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各占 50%。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露地蔬菜 2000 元 / 亩、大棚蔬菜 2800 元 / 亩、普养鱼塘 1000 元 / 亩;土木结构房屋 700 - 1000 元 /㎡,砖混结构房屋 1200 - 1700 元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评估确定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
 
货币安置:直接支付补偿款,支持自由支配或购房。
 
产权置换:按被拆房屋面积、价值置换安置房,优先选址交通便利区域。
 
综合安置:允许货币与产权置换结合,灵活满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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