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武进区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武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武政发〔2020〕78号)文件规定,全区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为69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33000元/亩、安置补助费36000元/人。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
青苗补偿标准: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600元/亩,房屋等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与安置办法按武政发〔2009〕95号、武政发〔2009〕96号和武征补发〔2020〕8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附着物按照武政办发〔2017〕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安置政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按《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进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2019〕1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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