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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披露:村干部跟村民签订阴阳协议,伪造空壳公司,骗取拆迁补偿款146万!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4-26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披露一起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古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百万元。

  

中纪委披露:村干部跟村民签订阴阳协议,伪造空壳公司,骗取拆迁补偿款146万!

 

  签订“阴阳协议”,截留村民拆迁补偿款13.6万!

  惠山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村书记黄某某在村里拆迁过程中截留养殖户鱼池拆迁补偿款,随即对问题线索展开核查。通过比对街道拆迁办与该村的总协议和黄某某与15户村民的协议,核查人员发现黄某某签订“阴阳协议”套取拆迁补偿款。

  村书记黄某某先和每个养殖户单独谈好补偿价,然后再代表他们和街道拆迁办签总协议。黄某某与养殖户签的协议,竟比其代表养殖户与街道拆迁办签的协议少了13.6万。

  伪造“空壳”企业,骗取拆迁补偿费146万!

  查实黄某某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后,核查组又对该村拆迁过程中涉及的手续文件、丈量数据、补偿金发放流水等大起底。一份企业拆迁协议十分可疑,该协议缺失生产经营状况、规模等关键信息,却补偿100多万。

  原来,黄某某在得知村集体空置厂房要拆迁的消息后,与惠某某合谋,先以其名义租下厂房,再临时租来一批二手纺织机器,伪装成服装加工生产线,把“空壳”企业当成正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拆迁报审,从而骗取装修、设备搬迁等补偿款146万余元。

  村干部侵害村民利益,必将依法严惩!

  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由本村集体成员选举产生,为村民服务,受村民监督。然而,近年来有的地方出现了个别村干部贪污腐败甚至涉黑的情况,严重侵害村民的合法权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依纪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中纪委披露:村干部跟村民签订阴阳协议,伪造空壳公司,骗取拆迁补偿款146万!

 

  最终,黄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涉案人员也被依法追责。上述被侵占的拆迁补偿款全部予以追缴。

  在此提醒农民朋友:

  征地拆迁应当依法给予被征地村民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社会保障费用等在内的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村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涉及村集体资产的土地补偿费、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补偿款发放、使用、分配等情况,村委会应当依法进行村务公开,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如果村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村委会或村干部的侵害,一定通过法律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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