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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成后收到规划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为违章建筑要求拆除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11-30

  一、不满所获结果,拆迁律师介入助力

  陈先生和陈女士系海南省某自治县居民,在该处拥有房屋,并长期生活居住在此,为了更好的居住,两人申请重新建房并获得了相关许可,但房屋建成后却收到了规划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缺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认定俩人房屋为违章建筑,要求拆除。两人认为规划部门的这一行为存在程序违法,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遂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但两人收到的结果却并不理想。

  两人发觉凭一己之力达不到预期效果,决定委托律师来维权,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定刘春兴律师库建辉律师和梁璐璐律师组成拆迁律师团队代理维权事宜。

  房屋建成后收到规划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为违章建筑要求拆除

  拆迁律师介入后,意识到时间的紧迫性,当机立断指导两人在期限内提起上诉,这是京平拆迁律师指导陈先生和陈女士与征收方进行的第一次交锋。

  二、针对两人是否占用道路建设后退红线,申请信息公开、提出复议和诉讼

  与此同时,律师还了解到两人有原自治县规划委员会作出的《关于违章建筑对规划实施影响认定的复函》及《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退档说明》,均认定两人所涉用地占用建筑物后退红线,即两人所涉建设地块上存在规划建设道路。

  道路建设实际占用两人合法用地,应当且必然存在“征地公告”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该涉诉土地上房屋已经于2018年6月19日获得合法《不动产权证》,如该地块存在政府规划建设道路,应当经过合法征地批复手续。但两人并没有看到相关材料。律师指导两人对此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这是京平拆迁律师指导两人与征收方进行的又一次交锋。

  房屋建成后收到规划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为违章建筑要求拆除

  三、针对城管《强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后上诉获得满意结果

  后续律师查明,当地在2005年确实存在相应规划,但之后这个规划就搁置了,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两人的合法用地跟规划相冲突,政府是应当征收的,但是政府既不征收也不让他们建房子。并且在事实还没有完全明朗的情况下,城管就径行下发了《强拆决定》,这明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虽然该房屋缺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有合法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不动产权证,不能仅仅因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延期、没有及时办理就作出处罚。应当充分考虑他们的实际居住情况,兼顾行政处罚的比例原则。京平拆迁律师指导两人提起诉讼,后经过二审中院的调查审理,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以及处罚决定和强拆的决定。

  四、法律中彰显正义,案件完美落幕

  房屋建成后收到规划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为违章建筑要求拆除

  由于相关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最终,这场家园保卫战得以胜利终结。为表示感谢当事人为三位律师送来了一面锦旗“捍卫正义为民维权 专业精湛真情温暖”。尽管维权之路充满曲折,但每一次的胜利,都是正义的昭彰!每次的维权我们定当竭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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