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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期间的征用和征收有什么区别?有补偿吗?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3-02
  本周,一篇和疫情有关的文章火遍全网——负责医院保洁的环卫工人从隔离酒店退房后,自觉打扫房间,让查房的酒店经理泪目。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在本次抗疫战疫斗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的酒店、高校校舍等场所,似乎已经快完成了它们的使命,即将回归到正常的用途中来。

  

抗疫期间的征用和征收有什么区别?有补偿吗?

  对于这些在抗疫期间被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酒店、高校校舍和口罩、消毒物资等,不少拆迁户想要了解:“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房屋、土地可以被征收,那有没有可能会被征用?”“抗议期间被征用的物资将如何进行补偿?”

  本文针对这些问题展开讨论,希望可以为我们拆迁户提供参考。

  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区别?

  《物权法》分别在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了我国的征收制度和征用制度。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物权法》第四十四条

  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可以看出,征收是国家以行政权取得集体、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征用则是国家强制使用单位、个人的财产的行为,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所有权是否转移。

  目前,我们拆迁户主要遇到的情况是征收,即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或集体土地。当前抗疫工作中征用酒店、高校校舍和口罩、消毒物资等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则属于非常典型的征用行为。

   抗疫期间的征用和征收有什么区别?有补偿吗?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征收后财产所有权由个人或集体所有变为国有,不涉及返还问题;征用后财产所有权性质不变,但所有权人暂时丧失使用权,征用结束后,如果财产没有灭失,仍需要返还给权利人。

  除此之外,二者还有以下不同:

  1.适用对象不同。征收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不包括动产;征用则不动产和动产均有适用。

  2.适用条件不同。征收和征用都是为了公共利益,但是征用还要求是为了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

  实践中,我们拆迁户遇到的大多都是房屋、土地的征收问题,因此需要结合《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房屋、土地有没有可能会被征用?

  除《物权法》外,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均对行政征用作出了详细规定,即为了公共利益、抢险、救灾、控制传染病等紧急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征用;被征用的财产,可以是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其中包括房屋、土地等。

   抗疫期间的征用和征收有什么区别?有补偿吗?

  此外,《土地管理法》中也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土地是可以被依法征收或者征用的。因此对于我们拆迁户来说,有必要甄别自己遇到的行政行为是征收还是征用。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二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

  本次抗疫中,武汉当地的医疗系统承担了巨大的压力,初期每天都有大量的疑似病例亟待收治,这时,为了及时救助病人、控制疫情发展、维护公共利益等紧急需要,征用酒店、高校校舍等作为隔离病人的场所,系典型的行政征用行为。

  征用如何进行补偿?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等本次抗疫结束后,被征用的酒店、高校校舍等,应当返还给被征用人;其他易损毁、灭失的物资,应当给予补偿。关于征用如何补偿,目前我国法律也仅作出了上述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程序和补偿标准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说,可供遵循的补偿方法有依法补偿、合理补偿和公平补偿三种模式。相信随着疫情进一步得到控制,下一步,各地方将有可能根据各地实际,出台具体方案。

   抗疫期间的征用和征收有什么区别?有补偿吗?

  相对而言,对于我们拆迁户来说,征收补偿是有法可依且明确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虽然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还在继续,但最寒冷的时节已过,春暖花开已然可期。作为拆迁户,如果您有需要解答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京平拆迁律师将助您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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