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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宜居型农房“时间蓝图”,到底哪年能住上?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9-02-27
  2019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宜居型农房“时间蓝图”正式出炉!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关键一步!

  

住建部发布宜居型农房“时间蓝图”,到底哪年能住上?

  1、宜居型农房”时间蓝图”

  2019年2月底前,各省选择3—5个试点地区并将试点地区名单和试点工作方案报住建部村镇建设司。

  2019年10月底前,试点地区原则上应完成宜居型农房建设和验收。

  2019年底前,条件较好的省建成一批示范农房。

  到2020年,试点县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到2022年,多数县建成示范农房,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

  到2035年,农房建设普遍有管理,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农民基本住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

  

住建部发布宜居型农房“时间蓝图”,到底哪年能住上?

  2、宜居型农房为何宜居?

  (1)功能现代、风貌乡土。

  城市在扩张,农村在缩水。教育、就业、医疗、基础设施等功能缺失,成为了农村人口流失的“催化剂”,而民俗风情的遗忘与文化传承的断代,最终形成了“空心村”。想要“宜居”不仅要聚人气,更要重拾乡村文化。

  宜居型农房的建设,应依据当地气候变化、地域风貌、民俗风情、文化传承、功能需求,研究提炼地域传统建筑文化元素和空间结构。并且,村民作为农房的居住人、使用人,应参与到农房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设计人员要根据与村民共谋的结果,帮助农户设计或由农户自己选择适宜农房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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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

  建筑结构安全与满足农户经济承受能力,是判断农房是否宜居的关键性指标。建设宜居型农房的根本目的是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因此,建设“宜居型农房”不仅要满足“不降低原有生活标准”的要求,更要达到“改善、提升”的标准。并且,区别于农村自建房“选址难、缺手续、无保障”的现状,宜居型农房建设计划是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的重要内容,同时,各地区需要组织专家对建成后的宜居型农房质量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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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设宜居型农房是否涉及征地拆迁?

  纵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全文,并未提及征地拆迁,但提出“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基本原则,并强调尊重农户意愿,鼓励农户参与设计、建设。并且,现阶段建设宜居型农房处于试点阶段,主要是通过地方政策来推动实施,其试点经验的立法转换,仍需时日,京平拆迁律师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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