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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比例降至43%,拆迁补偿“要钱”还是“要房”?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12-12

  拆迁补偿是选择产权置换还是货币补偿常常是拆迁户十分纠结的问题,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要钱”还是“要房”。其实“要钱”划算还是“要房”划算从来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主要还是看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而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也要依据现实的社会条件。

  

货币补偿比例降至43%,拆迁补偿“要钱”还是“要房”?

  以杭州为例,钱江晚报的记者从相关部门拿到数据,在杭州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中,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居民户数比例,从去年的55%下降到了今年的43%。杭州楼市,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官方数据显示,其实杭州并不是一个个例,就全国楼市的状况来看,货币化安置比例明显减少,房屋置换是大势所趋,拆迁安置的方式本就跟楼市的每一次起伏息息相关。

  

货币补偿比例降至43%,拆迁补偿“要钱”还是“要房”?

  早年,拆迁户在选择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拆迁补偿方式时,选择产权置换占大多数,货币补偿的比例大多在10%以下。

  自2017年,随着征迁力度加大,货币化安置的比例依然是绝对主流。钱报记者从杭州市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杭州市(包含10个城区以及桐庐、临安、淳安)2017年全年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住房安置情况中,选择货币补偿的户数为3665户,而选择产权置换的户数为2991户,前者占比达55%。

  不过,从今年开始,虽然对于征迁的货币补贴奖励还在执行,但杭州在安置方式上已经开始倡导尽量以实物安置为主。事实上,今年1至11月以来,杭州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选择实物补偿的居民户数为1406户,选择货币补偿的户数为1064,货币安置比例已经下降到43%。

  货币化安置比例的降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楼市。

  

货币补偿比例降至43%,拆迁补偿“要钱”还是“要房”?

  但无论是货币补偿也好,产权置换也好,都要保证合理合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要依据征补条例,做到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不低于征收决定作出时的同地段相同条件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安置房购买价格不能高于相同时点商品房市场价格。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原则

  一般农村自建房补偿有三种方式: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各地有区位补偿价,当地政府网站或者国土部门网站可查询、了解)。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照面积,拆多少补多少。

  棚户区城中村一般是位于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

  原则上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总体上,要做到公平补偿,保障拆迁户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另外,各地为推进工作实施,如出台有更有利于被征迁人的优惠补偿安置政策,仍然应当继续执行。

  

货币补偿比例降至43%,拆迁补偿“要钱”还是“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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