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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通知从天而降,我该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10-29

  陕西省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已历时两个多月,大量违法建设在青山绿水间的私人别墅被拆除。这些天,秦岭别墅再度进入公众视野。这一次,当地拆掉了一栋超大违章建筑别墅——“陈路别墅”。“陈路别墅”占地14.11亩,都是基本农田,就连狗舍面积都达到78平方米。网友回应“去掉公摊面积,比我家房屋面积都要大”。奢华的“陈路别墅”,不仅亵渎了法律的威严,也刺痛了民众的眼睛。违章建筑别墅被拆除,网上欢呼声一片!

  

  违章建筑别墅理应拆除,既是捍卫法律尊严,也是遏止奢靡之风。但如果普通百姓一直居住生活的房屋,突然有一天成了违章建筑,我们该如何言说其中的痛与伤?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房屋

  王先生(化名)为山东省某村村民,本本分分、勤勤恳恳,辛苦劳作攒了钱,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房屋虽然不大、装修简单,但能为一家人遮风挡雨,承载生活的欢喜与忧愁。后来家里添了人丁,王先生就在自己原有的房屋之上加建了一层,成了两层小楼房。农忙时下地劳作,闲暇时含饴弄孙,王先生对现有的生活状态很是知足。日子在平淡、祥和中一天天过去。

  因项目建设需要,王先生房屋所在地实施征收,没有见到征收相关的书面文件,村委会就催促当地村民签补偿协议。依照当地的补偿标准,不仅无法保障原有的生活水平,连一家人未来生计问题都没有着落。自己建造的房屋一砖一瓦都有家的影子,面对如此低的补偿,王先生无论如何也签不下字。就在王先生与家人商讨如何争取合理补偿时,《限期拆除通知》从天而降,自己辛辛苦苦用血汗钱建的房屋竟成违章建筑,王先生及家人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自己居住几年、十几年的房屋,之前没有人来告知有什么不妥之处,怎么遇到征收拆迁就成了违章建筑了呢?到底什么的建筑是违章建筑呢?下面跟随京平拆迁律师深入剖析关于违章建筑的相关规定。

  什么是违章建筑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六十五条之规定,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京平拆迁律师要告诉各位拆迁户,《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并不是所有没证的房屋都是违章建筑。还要指出的是,一定要知道谁才有资格作出违章建筑认定。一般情况下,对于城市违章建筑,认定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农村的违章建筑,认定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而不是村委会。

  

  违章建筑认定的法定程序

  1、调查取证

  依据《行政处罚法》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2、听取陈述申辩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3.违章建筑处罚决定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违章建筑的强拆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拆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拆。

  那么法定期限是多久呢?当拆迁户的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时,会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合法的《决定书》里会告知:“如不服本决定,当事人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这是《行政处罚法》赋予的法定救济途径。

  

  拆迁户接到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往往会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实际上,行政处罚作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是可诉的。无论在什么时候,权利受到侵害,都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积极争取,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主动咨询专业律师,化被动为主动,争取获得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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