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2025年度第15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的请示》(夏政土规文〔2025〕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区五里界街群益村集体农用地1.5412公顷(无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5412公顷。
三、你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用地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批后实施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武汉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四、该批次用地经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用地行为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京平拆迁律师公众号
京平拆迁律师维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