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肥城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1:位于孙伯镇孙东村境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孙伯镇孙东村。
地块2:位于孙伯镇孙东村境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孙伯镇孙东村。
(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件)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9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肥城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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