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敦政土建1309号地块未利用地转用和供地的请示》(敦自然资字[2025]46号)收悉,经十八届市政府第70
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敦政土建1309号地块涉及的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二、由你局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将审批情况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报备。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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