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阴市
第2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苏政地B〔2024〕69号
江阴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2024年度第2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无锡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你市祝塘镇、周庄镇农民集体农用地2.6681公顷(含耕地2.055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668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6681公顷。
二、请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组织供地,将供地情况按规定要求备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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