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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西河村拆迁公告:用于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业项目建设征收范围西河村至东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10-11

本文标题:2023年山东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西河村拆迁公告:用于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业项目建设征收范围西河村至东老村以南、山东康浪河面业有限公司以北;齐民路以东、西河村以西

  临淄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征预公告[2023]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为保障政府组织实施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经临淄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年山东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西河村拆迁公告:用于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业项目建设征收范围西河村至东老村以南、山东康浪河面业有限公司以北;齐民路以东、西河村以西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位置范围:西河村至东老村以南、山东康浪河面业有限公司以北;齐民路以东、西河村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淄区凤凰镇西河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项目。该地块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2〕357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辖区镇政府拟于2023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7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14号文公布的临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区片,Ⅲ级区片每亩补偿7.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20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由辖区镇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或按照镇政府指定的相关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临淄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8日起至2023年10月7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临淄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淄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临淄区自然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秀娟赵树正联系电话:7190159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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