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征地信息 > 拆迁公告 > 2023年山东烟台市古现街道郑家庄村拆迁公告:用于烟台市区天然气...

拆迁公告

2023年山东烟台市古现街道郑家庄村拆迁公告:用于烟台市区天然气环城高压管线项目2#阀室项目建设征收范围烟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7-20

本文标题:2023年山东烟台市古现街道郑家庄村拆迁公告:用于烟台市区天然气环城高压管线项目2#阀室项目建设征收范围烟台开发区龙烟铁路以西,荣乌高速以北地段面积0.0676公顷

  烟台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烟征预公告〔2023〕5009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年山东烟台市古现街道郑家庄村拆迁公告:用于烟台市区天然气环城高压管线项目2#阀室项目建设征收范围烟台开发区龙烟铁路以西,荣乌高速以北地段面积0.0676公顷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位置范围:烟台开发区龙烟铁路以西,荣乌高速以北地段;面积0.0676公顷,其中:农用地0.0676公顷(其他草地0.0676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现街道郑家庄村村委会。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途

  拟征收土地用于烟台市区天然气环城高压管线项目2#阀室项目,属于能源类项目建设,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古现街道拟于2023年7月17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将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将现场调查结果如实记录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将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烟台市开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08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8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钟钏,联系电话:0535-6393021 。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