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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拆迁公告:用于公共事业建设征收范围薛家镇任葛村村集体、任葛村陈三桥组、任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5-17

本文标题:2023年江苏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拆迁公告:用于公共事业建设征收范围薛家镇任葛村村集体、任葛村陈三桥组、任葛村高东组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常新拟征告〔202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2023年江苏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拆迁公告:用于公共事业建设征收范围薛家镇任葛村村集体、薛家镇任葛村陈三桥组、薛家镇任葛村高东组、薛家镇镇集体范围内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用地。

  二、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CZXB22024地块,位于薛家镇任葛村村集体、薛家镇任葛村陈三桥组、薛家镇任葛村高东组、薛家镇镇集体范围内,面积1.1738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o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丄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芮先生;电话:0519-85953623o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2023年江苏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拆迁公告:用于公共事业建设征收范围薛家镇任葛村村集体、薛家镇任葛村陈三桥组、薛家镇任葛村高东组、薛家镇镇集体范围内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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