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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石城村、谷阳镇千里村拆迁公告:用于艾康医疗项目建设征收范围辛丰镇石城村后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5-04

本文标题:2023年江苏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石城村、谷阳镇千里村拆迁公告:用于艾康医疗项目建设征收范围辛丰镇石城村后裴5、6组,谷阳镇千里村卯岗子1组、前裴17组

  丹徒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徒拟征告〔202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丹徒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2023年江苏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石城村、谷阳镇千里村拆迁公告:用于艾康医疗项目建设征收范围辛丰镇石城村后裴5、6组,谷阳镇千里村卯岗子1组、前裴17组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江苏镇江市丹徒区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目的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本次“艾康医疗”项目征收土地的目的为实施“丹徒区2022-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二、江苏镇江市丹徒区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辛丰镇石城村后裴5、6组,谷阳镇千里村卯岗子1组、前裴17组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5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丹徒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

  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

  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卢宏;电话:83320938;

  联系人:神惠民;电话:85586698。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2023年江苏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石城村、谷阳镇千里村拆迁公告:用于艾康医疗项目建设征收范围辛丰镇石城村后裴5、6组,谷阳镇千里村卯岗子1组、前裴17组

  丹徒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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