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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北湖村拆迁公告:用于海鑫路(北湖村-北马路)工程建设征收范围东至北湖村水浇地、�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4-14

本文标题:2023年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北湖村拆迁公告:用于海鑫路(北湖村-北马路)工程建设征收范围东至北湖村水浇地、西至北湖村水浇地、南至北马路、北至北湖村水浇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3〕08号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村民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北湖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天津市津南区区小站镇北湖村拆迁公告:用于海鑫路(北湖村-北马路)工程建设征收范围东至北湖村水浇地、西至北湖村水浇地、南至北马路、北至北湖村水浇地

  一、天津市津南区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及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海鑫路(天庆桥-北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南发改投资〔2023〕13号),用于海鑫路(北湖村-北马路)工程建设。

  二、天津市津南区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北湖村水浇地、西至北湖村水浇地、南至北马路、北至北湖村水浇地的土地,面积约1.21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

    联系电话:88510026    邮编:300350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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