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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2023拆迁公告:聊城大外环路交通和安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东昌府区广平镇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3-08

本文标题: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2023拆迁公告:聊城大外环路交通和安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东昌府区广平镇、韩集镇、侯营镇、梁水镇、沙镇镇、堂邑镇土地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东昌政征预公告〔2023〕12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2023拆迁公告:聊城大外环路交通和安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东昌府区广平镇、韩集镇、侯营镇、梁水镇、沙镇镇、堂邑镇土地

  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范围:聊城大外环路交通和安全提升工程项目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平镇常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马明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油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韩集镇怪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沙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王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邹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侯营镇辛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梁水镇镇安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安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房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老程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梁水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乔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邱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苏堤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王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小任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肖黄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诗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沙镇镇楚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楚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范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范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郭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后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扈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贾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康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前刘村、王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苇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朱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朱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朱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皋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堂邑镇北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东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合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路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吕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宁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曲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里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五里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杨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炉集镇段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广胜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后石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炉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周张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拟用于聊城大外环路交通和安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聊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广平镇政府、韩集镇政府、梁水镇镇政府、沙镇镇政府、侯营镇政府、堂邑镇政府、张炉集镇政府(或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拟于2023年2月24日(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即可启动)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聊城市东昌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2个区片,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Ⅲ级区片每亩补偿 6.1万元。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29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魏国印 ,联系电话:0635-2119796。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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