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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2023拆迁公告:北高张楼片区、北臧片区、十八里铺片区、范恭屯东棚户区项目建设拆迁范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2-23

本文标题: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2023拆迁公告:北高张楼片区、北臧片区、十八里铺片区、范恭屯东棚户区项目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聊城市东昌府区侯营镇、道口铺街道、新区街道、柳园街道、闫寺街道土地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预公告〔2023〕3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2023拆迁公告:北高张楼片区、北臧片区、十八里铺片区、范恭屯东棚户区项目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聊城市东昌府区侯营镇、道口铺街道、新区街道、柳园街道、闫寺街道土地

  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一)地块1

  位置范围:位于湖南路以南、城源路以西、十里营街以北。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侯营镇罗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地块2

  位置范围:位于城源路以西、郑楼街以北、同创路以东。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道口铺街道北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地块3

  位置范围:位于聊堂路以南、西环路以东、同创路以西。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道口铺街道十八里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四)地块4

  位置范围:位于鲁化路以东、香江路以北、渠东路以西。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新区街道孟闫股份经济合作社。

  (五)地块5

  位置范围:位于平原路以西、清平街以南、聊位河以东。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柳园街道东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郑官屯股份经济合作社。

  (六)地块6

  位置范围:位于荣安街以北、光岳南路以西。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柳园街道马官屯股份经济合作社。

  (七)地块7

  位置范围:位于班滑河以东、寒香街以南、姚庄路以西。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柳园街道马官屯股份经济合作社。

  (八)地块8

  位置范围:位于寒香街以南、姚庄路以东、马屯路以西。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柳园街道马官屯股份经济合作社。

  (九)地块9

  位置范围:位于香江路以南、柳园路以东、建设路以北。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新区街道范恭屯股份经济联合社、双庙股份经济合作社。

  (十)地块10

  位置范围:位于香江路以南、双庙路以东、花园路以西。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新区街道何官屯股份经济联合社。

  (十一)地块11

  位置范围:位于兴华路以南、花园路以西。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新区街道东姚股份经济合作社。

  (十二)地块12

  位置范围:位于嘉隆路以西、祥泰路以南、站前街以东。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闫寺街道邓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十三)地块13

  位置范围:位于火炬路以西、湖南路以南、西环路以东。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侯营镇罗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十四)地块14

  位置范围:位于海源路以西、香江西路以南、郭庄路以东。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闫寺街道后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十五)地块15

  位置范围:位于董付路以西、建设路以北、渠东路以东。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新区街道董付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北高张楼片区棚户区项目建设;地块2拟用于北臧片区棚户区项目建设;地块3拟用于十八里铺片区棚户区项目;地块4拟用于东昌府区中心城区东北片区开发建设;地块5拟用于东昌府区中心城区东南区政府南片区开发建设;地块6-8拟用于东昌府区中心城区东南马官屯片区开发建设;地块9-10拟用于范恭屯东棚户区项目;地块11拟用于东西姚片区棚户区项目;地块12拟用于邓王片区棚户区项目;地块13拟用于罗庄三期、母庄片区棚户区项目;地块14拟用于郭庄二期棚户区项目;地块15拟用于董付片区棚户区项目。1-15开发用途均为居住用地;地块4-8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东昌府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552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3、5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侯营镇人民政府、道口铺街道办事处、闫寺街道办事处、新区街道办事处和柳园街道办事处拟于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3月2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聊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2个区片,Ⅰ级区片每亩补偿8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

  根据东昌府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农用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2.3万元/亩包干补偿。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按照东昌府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月30日起至2023年2月13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 魏科长 ,联系电话:0635-2119796。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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